「蠢」,有乜解救?

上週末巴郡舉行股東大會,股神畢菲特說錯過了投資Google 的最佳時機。接受CNBC 專訪時,被問及為何沒有買Amazon,他只以一個字回答:Stupidity (蠢),然後盛讚Amazon 創辦人 Jeff Bezos 的執行力,又說當初估不到Amazon 可以發展到這種巨大規模。
Google 和Amazon 上市多年,而且產品又貼身,為何股神遲至現在才發現錯過了兩間科技龍頭公司?也許在Jeff Bezos 今年致股東的信能找到答案。
信中有一段談及決策模式和速度的文字.  Jeff Bezos 指決定有兩種:第一種是高質決定(high-quality decisions),第二種是高速決定 (high-velocity decisions)。 他經常提醒自己和團隊應處於Day 1 的狀態,而不是Day 2 的狀態。因為Day 1 最有活力,兼且最關注用戶需要,又會保持高度執行力。在Amazon 總部就有一幢辦公大樓名為Day 1,而 Jeff Bezos 搬辦公室時會一併帶走「Day 1」水牌,帶到新辦公室大樓。
Jeff Bezos 說具備規模的企業都傾向緩慢地 作出高質決定,但速度對於營商非常重要,企業其實需要作出高質兼高速的決定。他又指日常大部分的決定都可以「反悔」,即可以先下決定,發現錯了再返回原點改正過來。而大部份時候,只需要具備70% 資訊就能作決定。若果等到有90% 資訊,一般都太遲。所以,人們需要有快速辨別壞決定和盡快改正的能力。要是改正的能力高,做錯決定的成本相對低,但行得慢的代價太昂貴了。
價值投資強調長線投資,而且不輕易離場。由於市場裏高質的公司屬少數,投資組合的股票數目大概輕易數得出。所以,每次都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才決定入場或離場 - 總是緩慢地做高質決定。那麼等到有90% 資訊也許就錯過最佳時機了。另外,是每每從長線投資角度出發,改正速度亦相對慢。
價值投資傾向將大額資本投放在於幾間具備發展潛力的公司,對持股的時間未必有嚴格控制,即是對『速度』不敏感。按Jeff Bezos 的說法,行得慢的代價高於做錯的成本。筆者不肯定投資風格和生意決定策略是否可以直接對比,但這大概解釋了價值投資難以明白科技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原因。
如果能學會高速決定的精髓,應該可以彌補價值投資的弱點。 
此文同見於《信報》的《價值投資》專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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